各大場所(包括“多合一”場所),福田區金田路律師說主要是指下列餐飲、購物、住宿、公共娛樂、休閑健身、醫療、教學、生產加工、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儲存和集生產加工、住宿、經營等性質為一體的“多合一”場所。九小場所主要火災風險如下:
一、火災狀態下人員安全疏散風險
1.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違規增設夾層、隔間作為人員休息區。
2.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違規堵塞、占用、封閉,影響人員疏散。
二、火災蔓延擴大風險
1.臨時搭建雨棚、廣告牌等占用消防車通道。
2.店鋪裝修改造拆除室內消火栓、灑水噴涂、火災報警探測器等,影響消防設施的防滅火功能。
3.廚房排油煙罩、油煙道未定期清洗。
三、起火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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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顧客及員工違規吸煙,隨意丟棄未熄滅的煙頭;小孩使用打火機、火柴等玩火。
2.違規使用明火、點蠟、焚香;違規燃放煙花等。
3.餐飲場所廚房使用明火不慎、油鍋過熱起火;臨時增設灶臺使用明火;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及甲、乙類液體燃料。
4.場所裝修改造進行動火作業,未采取現場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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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要求,電氣線路老化、絕緣層破損、線路受潮、水浸、敷設雜亂;電氣線路存在過熱、銹蝕、燒損、熔焊、電腐蝕等痕跡,造成漏電、短路、超負荷等問題。
2.電氣線路選型不當、連接不可靠;電氣線路、電源插座、開關安裝敷設在可燃材料上;線路與插座、開關連接處松動,插頭與插套接觸處松動。
3.除冰箱、冷柜等必須持續通電的設備,其他用電設備未在營業結束閉店時采取斷電措施。
4.電動自行車違規在場所內停放、充電,員工將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帶至場所內充電;場所內部設置電動車移動充電樁。
(三)可燃物風險
1.九小場所違規采用大量泡沫板、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
2、庫房大量易燃可燃貨物隨意堆放,違規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福田區金田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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