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59條確立了住宅建設用地到期之后自動續期的規則,給老百姓最重要的財產——房屋所有權進行保護的特殊規定,給老百姓吃了一顆定心丸。自動續期是指住宅建設用地到期之后,不用再到政府部門辦理特別手續,就可以自動延長了。值得注意的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全額繳納或者予以減免。
案件詳情:小明現在所居住的房屋是多年前從別人處購買而得,所占用土地系國有出讓性質,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登記,該土地使用權截至2045年7月31日。小明想知道,自己房屋占用的土地(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屆滿后是否能夠續期?如果能夠續期,應該如何續期,是否還要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或者其他費用?
案例分析: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問題,事關千家萬戶,影響房地產市場和經濟社會穩定。對此,《民法典》第359條做出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也就是說,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使用權人,即房屋的所有權人不需要進行續期申請,法律規定自動延長。續期費用的問題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國家需要充分調研后,再慎重做出決定。《民法典》只做出原則性規定: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故目前還沒有具體規定,留待后續的法律、法規來規定。
法條鏈接:《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龍崗律師
龍崗征地糾紛律師講集體建設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