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體立法出臺之前,主要是看看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做法,后者通常在用戶協議中同意,用戶只享有使用網絡賬戶的權利,而不享有所有權。 至于是否支持網絡賬號的轉移、繼承還是離婚分割,目前也取決于網絡服務提供商的態度。中華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合法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書籍和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接下來就由羅湖區律師為您講解虛擬企業財產的繼承是如何規定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虛擬企業財產的繼承是如何規定的
1、據上海青年報報道,其記者詢問了多家互聯網公司,得到了各種各樣的答案。 大多數公司表示,沒有關于賬戶繼承的規定。 一些公司說,可以肯定的是,賬戶中的財產可以繼承。在電子商務方面,淘寶表示,消費者賬戶的繼承和轉移過程尚未開放。社交網絡軟件技術方面,QQ表示,可以通過確定的是賬號內的財產管理可以被繼承。出現一個賬戶持有人去世且家屬不知道自己賬號進行密碼的情況,家屬可攜帶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銷戶證明、直系親屬之間關系研究證明等證件,向騰訊公司客服公眾號提出企業申請,提取QQ錢包內的余額。
2、這些規定指出,QQ 賬戶的所有權屬于騰訊,未經騰訊許可,QQ 賬戶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但沒有關于“繼承”的具體規定。另一方面,新浪微博在其服務使用協議中規定,未經平臺同意,用戶不得購買、出售、轉讓或租用任何新浪微博賬號或昵稱,并且沒有提及繼承。支付寶表示,支付寶賬戶上的錢屬于繼承人。注銷賬戶前,賬戶資金余額為0元。如果用戶意外死亡,帳戶中的錢(和利息)將保留,直到有關繼承人提取。死者家屬可根據死者的身份證號碼查詢是否有支付寶帳戶在其名下。同時,對于繼承人來說,權利義務是統一的,如果繼承人選擇繼承死者的遺產,也必須承擔死者的債務。
二、虛擬賬號權屬問題尚屬法律空白
1、通過淘寶平臺賬號、微信、QQ號碼等賬號,在法律上很難被定義為遺產。它只是作為一種文化權益,賬號的所有權問題不是誰注冊的就是誰的,根據QQ或微信的用戶管理協議,用戶信息對于我們這些學生賬號只有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手機號碼是否可以繼承一直存在爭議,關鍵是這些號碼可以算作繼承。 每個賬戶必須細分,看看是否有權利和利益,如金錢、金錢和權利,因此應該允許用戶盡可能地繼承他們;如果沒有權利和利益,這只是一個虛擬空間,趙說。 在這種情況下很難繼承。
2、談到如果是用戶花錢購買的手機靚號該怎么辦時,趙虎表示,如果用比較前瞻的眼光看待中國這個社會問題,那么我們還是需要繼承發展比較好,只要有權益、有利益在,那么運營商最好方式還是要讓學生用戶信息可以通過繼承。中國發展互聯網技術協會進行信用風險評價研究中心主義法律顧問趙律師表示,虛擬企業財產制度是否我們可以通過繼承、轉讓或者在離婚時分割,關鍵能力取決于虛擬經濟財產關系是否是法律傳統意義上的財產,2017年10月1日全國人大頒布施行的《民法總則》第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信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也就是說,《民法總則》為虛擬財產的立法環境保護預留了空間,但是對于具體的規定仍未出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繼承法是1985年制定的,隨著研究我國企業經濟建設社會主義發展,家庭教育關系、財產關系發生了一個深刻變化,繼承制度中有關繼承范圍和繼承方法的標準,包括虛擬財產能否繼承等,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第三十一次重要會議對民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草案中對繼承法有專編規定。法制教育工作管理委員會中國正在就修改繼承法進行相關研究。法律專業委員會發展建議將繼承法修改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2年立法保護工作學習計劃。以上就是羅湖區律師為您講解虛擬企業財產的繼承是如何規定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羅湖區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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