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上海耐電氣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奈業公司)因建設工程合同爭議,對徐匯區人民法院(上海徐民2號330號)的民事判決不服,并向法院提起上訴。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工程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法院于2013年6月18日受理此案后,依法成立合議庭,于2013年6月26日公開審理。 上訴人奈業公司委托代理人江愛華、上訴人上海宇民智能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陶興隆。 (以下簡稱玉民公司)、苗人,被上訴人上海太極華坊信息系統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以下簡稱太極公司)、馬海嘯,上訴人上海峰會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以下簡稱母公司)來法院參與訴訟。 本案的審理現已結束。
原審認定,2005年7月,住總公司、太極公司與案外人上海市江灣體育場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書》一份。
合同主要約定,甲方為住總公司、乙方為太極公司、丙方為案外人上海市江灣體育場;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江灣體育場弱點工程;
2.工程地點:國和路346號;
3.乙方單項工程范圍:體育場電視監控系統、報警系統、公共廣播系統工程;體育館電視監控系統、報警系統、電子巡更系統、公共廣播系統、程控電話交換機系統;游泳館電視監控系統、公共廣播系統工程、報警系統;室外主干線管理埋設、室內橋架(不包括體育場橋架)管線的埋設等;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本工程為丙方指定分包工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協調;
三、合同工期
1.弱電工程開工日期:2005年6月27日;
2.弱電工程竣工日期:2005年8月12日;……
四、合同價款
1.弱電工程總金額191,865,899元(人民幣,下同);
2.弱電工程付款方式:①合同簽訂后7天內支付工程總價款25%,即379,665元;②弱點施工完成一半后,7天內支付工程總價款25%,即479,665元;③自系統安裝調試通過后7天內支付工程總價款25%,即479,665元;④結算審核完成后,一周內支付到結算審核總價的90%;⑤保證金10%保修期滿一年后,甲方付5%保證金,保修期滿二年后甲方付清全部尾款;⑥甲方收取乙方工程總價2%的總保管理費,甲方按合同總額收3.41%工程稅,給乙方開出完稅證明,以上均按合同的付款方式扣取;
3.工程量確認和結構規則:①業主方或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經業主方或甲方簽訂作為結算的依據,調整合同價款;②建筑結構有較大變化影響工程施工,經業主方或甲方簽證作為結算依據,調整合同價款。③報價確認的材料或施工方法,因業主方或甲方要求變更時經簽訂調整合同價款;等等。該合同還有附件《弱電工程質量保修書》一份。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提醒您,法律是解決問題的良好途徑,如果我們能夠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我們將會有更好的方法去解決我們可能遇到的那些問題,較好的避免矛盾的進一步升級,如果您還有其他一些問題,歡迎來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讀:施工保險 |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讀:如何要求 |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讀:工程掛靠 |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析:工程掛靠 |
深圳法律咨詢網指導:國外工程糾 | 建設共贏:深圳工程糾紛律師揭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