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現實支撐,是家庭生活的必然需要。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無疑是一種影響家庭生活的行為,因此我國法律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那么,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下面深圳離婚糾紛律師分享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1、婚前財產:夫妻結婚前各自擁有的財產,如房產、車輛、存款等。
2、婚后共同財產:夫妻結婚后共同獲得的財產,如共同購買的房產、車輛、存款等。
3、勞動所得: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通過工作所得的收入,如工資、獎金、津貼等。
4、知識產權: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共同創作的作品、發明的專利等知識產權。
5、社會保險金: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金,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二、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
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取得的財產,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包括夫妻共同購買的房產、車輛、存款等。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購買的,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例如,夫妻共同購買的房產,但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房產證上。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購買的,一般視為個人財產。例如,一方在婚前就已經擁有的房產、車輛、存款等。
4、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如果是以贈與、繼承等方式獲得的,一般視為個人財產。但如果這些財產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主要是在離婚或者其中一方去世時進行。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割方式也會有所不同。以下是幾種情況的案例解析:
1、 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假設夫妻在婚姻關系中共同購買了一套房產,現在離婚,如何分割這套房產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非另有約定,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據夫妻協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夫妻沒有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將會根據夫妻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決。如果夫妻共同購買的房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那么這套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進行分割。具體分割方式可以是協商出售后分割,或者一方賠償另一方等。
2、 一方去世時的共同財產分割假設夫妻共同擁有一筆存款,其中一方去世,如何分割這筆存款呢?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繼承順序為:先繼承配偶,再繼承子女。如果夫妻沒有子女,那么夫妻的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可以繼承夫妻共同財產。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夫妻沒有子女,那么存款將會全部繼承給配偶。如果夫妻有子女,那么存款的一半將會繼承給配偶,另一半將會平均分配給子女。如果夫妻的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也有繼承權,那么存款將會按照繼承順序進行分配。
3、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分割假設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了多個房產和車輛,現在夫妻協商離婚,如何分割這些共同財產呢?
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可以通過協商達成共識,制定夫妻協議進行分割。夫妻協議應當包括分割的具體財產、分割比例、分割方式等內容。如果夫妻協商達成協議,那么人民法院將會依據夫妻協議進行判決。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夫妻協商達成協議,那么可以按照協議進行分割。比如,夫妻可以協商出售其中一套房產,將所得款項平均分配給夫妻雙方;或者夫妻可以協商將其中一輛車輛歸屬給一方,另一輛歸屬給另一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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